廣州機場資產運營發展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服務(2025-2026)資格審查結果公示及中標候選人公示
資格審查結果公示
廣州機場資產運營發展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服務(2025-2026)資格審查工作已經結束,現將資格審查結果予以公示(公示時間從2025年4月3日17:00至2025年4月8日00:00止),具體內容如下:
序號 |
投標申請人 |
資格審查結果 (通過/不通過) |
資審不通過具體原因 |
1 |
廣東國智律師事務所 |
通過 |
/ |
2 |
廣東金橋百信律師事務所 |
通過 |
/ |
3 |
廣東格林(南沙)律師事務所 |
通過 |
/ |
4 |
廣東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 |
通過 |
/ |
5 |
廣東恒益律師事務所 |
通過 |
/ |
6 |
北京市天元(廣州)律師事務所 |
通過 |
/ |
7 |
廣州金鵬律師事務所 |
通過 |
/ |
8 |
國信信揚律師事務所 |
不通過 |
未提供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或律師事務所分所執業許可證(正本和副本復印件),未滿足招標公告“三、合格的投標人條件”第1條的要求。 |
9 |
廣東知泓律師事務所 |
通過 |
/ |
10 |
上海錦天城(廣州)律師事務所 |
通過 |
/ |
11 |
廣東華商(廣州)律師事務所 |
通過 |
/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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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》的規定,投標申請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該公示內容有異議的,應當在資格審查結果公示期間書面向招標人提出。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書面答復,作出答復前,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。對招標人答復仍持有異議的,應當在收到答復之日起10日內持招標人的答復、投訴書等相關資料,向招標投標監督部門提出書面投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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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標候選人公示
廣州機場資產運營發展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服務(2025-2026)的評標工作已經結束,經專家評審,評標委員會推薦了本項目中標候選人。現將中標候選人情況予以公示(公示時間從2025年4月3日17:00至2025年4月8日00:00止),具體內容如下:
中標候選人 |
第一候選人 |
第二候選人 |
第三候選人 |
單位名稱 |
廣東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 |
廣東國智律師事務所 |
北京市天元(廣州)律師事務所 |
投標報價(元) |
270000.00 |
246666.66 |
241000.00 |
綜合得分 |
94.19 |
84.69 |
80.8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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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》第五十四條規定,投標人或其它利害關系人對該公示內容有異議的,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向招標人提出。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書面答復;作出答復前,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。對招標人答復仍持有異議的,應當在收到答復之日起十日內持招標人的答復及投訴書,向招標投標監督部門提出投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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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議受理部門(招標人):廣州機場資產運營發展有限公司
聯系人:王工
聯系電話:020-339746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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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標人名稱:廣州機場資產運營發展有限公司
日期:2025年4月3日